人才培养

关于选聘2013年学术型硕士生导师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1 阅读量:

各位老师:

        2013年学术型硕士生导师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选聘工作现已开始,具体的通知见以下文件,请老师们根据要求进行材料准备,并于2013年3月5日前完成各项工作。

 

 

                                      院研究生教学办

                                      2013年1月21日

 

 

转研究生院通知:

关于选聘2013年学术型硕士生导师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的通知

 

校研〔2013〕2号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3年学术型硕士生导师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选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类别

1.学术型硕士生导师选聘

学术型硕士生导师的选聘根据《福州大学选聘学术型硕士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一》)和《福州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收硕士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执行。申请新增列、跨学科(专业)增列或考核的教师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申请表,共有三种类别:

 

 

 

系统生成表格

未获得我校学术型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

新增列硕士生导师

《福州大学2013年新增学术型硕士生导师申请表》

只能申请一个专业方向,引进的副教授以上人员除外。

已获我校学术型硕士导师资格者并有一届合格毕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可申请新的专业

跨学科(专业)增列硕士生导师

《福州大学2013年跨学科(专业)增列学术型硕士生导师申请表》

原则上只能在2个学位点招生

候补资格者及往年未通过考核的教师

硕士生导师考核

《福州大学2013年学术型硕士生导师考核表》

 

 

2.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选聘

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的选聘根据《福州大学选聘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二》)和《规定》执行。申请新增列、跨学科(专业)增列或考核的教师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申请表,共有三种类别:

 

对  象

类  别

系统生成表格

备  注

从未担任过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的教师

新增列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

《福州大学2013年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申请表》

只能申请一个专业学位点或工程领域

已有一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合格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可申请新的专业或领域

跨学科(领域)增列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

《福州大学2013年跨学科(领域)增列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申请表》

原则上只能在2个专业学位点或工程领域招生

候补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

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考核

《福州大学201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考核表》

 

 

二、申请程序和要求

1.教师申请:申请教师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申请表,打印签字并准备各种证明材料。具体材料包括:职称证书复印件、学术成果复印件及证明、课题及经费证明、获奖证明等。以上材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主管部门或学院审核公章。

2.学科(专业)学位点复核:各学位点按《办法一》和《办法二》中的规定,严格审核新增导师申请材料和候补硕士生导师的考核材料,如科研经费额度、发表论文数量等是否符合遴选条件,并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确认审核结果。各学位点要根据已有硕导人数、生师比、外聘硕导人数等,综合考虑新增硕导的人数。

3.学院审议:学院通过学位分委员会审议,其中新增导师须经投票表决,获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票数者方可上报。学院将最终结果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并打印上报导师的汇总名单,经学院学位分委会主席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研究生院。同时,学院学位分委会主席须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确认。

4.学校审核:研究生院复核材料,报学校审批。研究生院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审核确认。学院根据学校文件,将导师名单导入2013年导师信息库。

三、上报材料及要求

1.申请教师申报材料

根据《办法一》和《办法二》中的规定,申请教师须上报如下材料:

(1)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或考核表。其中,学术型硕导申请者:《福州大学2013年新增学术型硕士生导师申请表》、《福州大学2013年学术型硕士生导师考核表》或《福州大学2013年跨学科(专业)增列学术型硕士生导师申请表》。专业学位硕导申请者:《福州大学2013年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申请表》、《福州大学201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考核表》或《福州大学2013年跨学科(领域)增列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申请表》。

以上表格均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上打印,表格须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科研项目经费证明。主持的科研项目经费需要有科技处、社科处或科技开发部出具的证明原件。合作的科研项目(必须是排名前三的负责人),不是主持人的,除须上述证明外还需要有主持人签署的经费使用证明原件(见附件1)。横向经费需要有合同,其中须有明确的经费额度和参与人排名,提供的复印件需要学院加盖审核章。

(3)科研成果证明。学术论文需要原件的复印件及检索证明,具体包括当期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并标示出期刊的类别、作者的姓名等关键信息。复印论文须加盖学院审核章。

(4)正常退休年龄前应完成所招硕士研究生的指导工作(原则上,招生时年龄不大于退休年龄减去研究生学制),超龄教师须同时提交人事处开具的延聘证明。

2.学院上报材料

(1)按汇总表排序每位教师的申报材料。

(2)学术型硕导选聘提交:福州大学2013年新增学术型硕士生导师汇总表(**学院)、福州大学2013年跨学科(专业)增列学术型硕士生导师汇总表(**学院)、福州大学2013年学术型硕士生导师考核汇总表(**学院)。

专业学位硕导选聘提交:福州大学2013年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汇总表(**学院)、福州大学2013年跨学科(领域)增列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汇总表(**学院)、福州大学201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考核汇总表(**学院)。

以上表格均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上打印,表格须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按照“汇总表+相应教师材料”排序整理。

(3)各类汇总表的电子版统一发至:yjsypyb@fzu.edu.cn,邮件名称标注为“**学院+2013年学术型硕导选聘名单”或“**学院+2013年专业学位硕导选聘名单”。

3.上报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2013年3月15日前完成各项工作,按照上述要求报送研究生院培养与学籍管理办公室。

学术型硕导选聘联系人:叶学飞   22865505  祝苏东 22865511

专业学位硕导选聘联系人:周  芬  22865508

Email:yjsypyb@fzu.edu.cn

四、注意事项

1.学术论文的刊物级别根据《福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术期刊及相关论文认定试行办法》(2012年10月修订)进行认定,请申请者认真阅读,清晰标示出期刊类别、论文收录情况。不在上述目录中的论文须出具检索证明。

2.学术型硕导选聘时,《办法一》中硕士生指导教师应具备的科研成果条件“近五年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当量数,其中在一类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当量数;每篇论文当量数:顶级刊物上为6×1/作者数,一类刊物为2×1/作者数,二类刊物为1/作者数”仅为数学学科和物理学学科可选。

3.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办法一》、《办法二》和《规定》的要求做好硕士生导师遴选审核工作,宁缺毋滥。

4.上述申报材料如有不实,取消硕士生导师申报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允许再次申报。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或逾期申报者均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附件:

1.科研合作项目经费使用证明;

2.学术型硕士生导师网上选聘说明;

3.《福州大学选聘学术型硕士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2012年3月修订);

4.《福州大学选聘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福大研〔2011〕33号);

5.《福州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收硕士生管理规定》(福大研〔2012〕70号);

6.《福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术期刊及相关论文认定试行办法》(2012年10月修订)。

http://yjsy.fzu.edu.cn/d.asp?newid=19554&classid=828

 

 

 

 

 

研  究  生  院

2013年1月16日

 

Copyright © 2014 福州大学化工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邮编: 350108 电邮: syhg@fzu.edu.cn 网址 www.tonganford.com

2021年5月24日 星期一

学生工作

关于选聘2013年学术型硕士生导师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1 阅读量:

各位老师:

        2013年学术型硕士生导师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选聘工作现已开始,具体的通知见以下文件,请老师们根据要求进行材料准备,并于2013年3月5日前完成各项工作。

 

 

                                      院研究生教学办

                                      2013年1月21日

 

 

转研究生院通知:

关于选聘2013年学术型硕士生导师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的通知

 

校研〔2013〕2号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3年学术型硕士生导师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选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类别

1.学术型硕士生导师选聘

学术型硕士生导师的选聘根据《福州大学选聘学术型硕士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一》)和《福州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收硕士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执行。申请新增列、跨学科(专业)增列或考核的教师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申请表,共有三种类别:

 

 

 

系统生成表格

未获得我校学术型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

新增列硕士生导师

《福州大学2013年新增学术型硕士生导师申请表》

只能申请一个专业方向,引进的副教授以上人员除外。

已获我校学术型硕士导师资格者并有一届合格毕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可申请新的专业

跨学科(专业)增列硕士生导师

《福州大学2013年跨学科(专业)增列学术型硕士生导师申请表》

原则上只能在2个学位点招生

候补资格者及往年未通过考核的教师

硕士生导师考核

《福州大学2013年学术型硕士生导师考核表》

 

 

2.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选聘

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的选聘根据《福州大学选聘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二》)和《规定》执行。申请新增列、跨学科(专业)增列或考核的教师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申请表,共有三种类别:

 

对  象

类  别

系统生成表格

备  注

从未担任过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的教师

新增列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

《福州大学2013年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申请表》

只能申请一个专业学位点或工程领域

已有一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合格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可申请新的专业或领域

跨学科(领域)增列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

《福州大学2013年跨学科(领域)增列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申请表》

原则上只能在2个专业学位点或工程领域招生

候补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

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考核

《福州大学201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考核表》

 

 

二、申请程序和要求

1.教师申请:申请教师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申请表,打印签字并准备各种证明材料。具体材料包括:职称证书复印件、学术成果复印件及证明、课题及经费证明、获奖证明等。以上材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主管部门或学院审核公章。

2.学科(专业)学位点复核:各学位点按《办法一》和《办法二》中的规定,严格审核新增导师申请材料和候补硕士生导师的考核材料,如科研经费额度、发表论文数量等是否符合遴选条件,并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确认审核结果。各学位点要根据已有硕导人数、生师比、外聘硕导人数等,综合考虑新增硕导的人数。

3.学院审议:学院通过学位分委员会审议,其中新增导师须经投票表决,获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票数者方可上报。学院将最终结果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并打印上报导师的汇总名单,经学院学位分委会主席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研究生院。同时,学院学位分委会主席须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确认。

4.学校审核:研究生院复核材料,报学校审批。研究生院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审核确认。学院根据学校文件,将导师名单导入2013年导师信息库。

三、上报材料及要求

1.申请教师申报材料

根据《办法一》和《办法二》中的规定,申请教师须上报如下材料:

(1)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或考核表。其中,学术型硕导申请者:《福州大学2013年新增学术型硕士生导师申请表》、《福州大学2013年学术型硕士生导师考核表》或《福州大学2013年跨学科(专业)增列学术型硕士生导师申请表》。专业学位硕导申请者:《福州大学2013年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申请表》、《福州大学201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考核表》或《福州大学2013年跨学科(领域)增列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申请表》。

以上表格均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上打印,表格须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科研项目经费证明。主持的科研项目经费需要有科技处、社科处或科技开发部出具的证明原件。合作的科研项目(必须是排名前三的负责人),不是主持人的,除须上述证明外还需要有主持人签署的经费使用证明原件(见附件1)。横向经费需要有合同,其中须有明确的经费额度和参与人排名,提供的复印件需要学院加盖审核章。

(3)科研成果证明。学术论文需要原件的复印件及检索证明,具体包括当期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并标示出期刊的类别、作者的姓名等关键信息。复印论文须加盖学院审核章。

(4)正常退休年龄前应完成所招硕士研究生的指导工作(原则上,招生时年龄不大于退休年龄减去研究生学制),超龄教师须同时提交人事处开具的延聘证明。

2.学院上报材料

(1)按汇总表排序每位教师的申报材料。

(2)学术型硕导选聘提交:福州大学2013年新增学术型硕士生导师汇总表(**学院)、福州大学2013年跨学科(专业)增列学术型硕士生导师汇总表(**学院)、福州大学2013年学术型硕士生导师考核汇总表(**学院)。

专业学位硕导选聘提交:福州大学2013年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汇总表(**学院)、福州大学2013年跨学科(领域)增列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汇总表(**学院)、福州大学201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考核汇总表(**学院)。

以上表格均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上打印,表格须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按照“汇总表+相应教师材料”排序整理。

(3)各类汇总表的电子版统一发至:yjsypyb@fzu.edu.cn,邮件名称标注为“**学院+2013年学术型硕导选聘名单”或“**学院+2013年专业学位硕导选聘名单”。

3.上报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2013年3月15日前完成各项工作,按照上述要求报送研究生院培养与学籍管理办公室。

学术型硕导选聘联系人:叶学飞   22865505  祝苏东 22865511

专业学位硕导选聘联系人:周  芬  22865508

Email:yjsypyb@fzu.edu.cn

四、注意事项

1.学术论文的刊物级别根据《福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术期刊及相关论文认定试行办法》(2012年10月修订)进行认定,请申请者认真阅读,清晰标示出期刊类别、论文收录情况。不在上述目录中的论文须出具检索证明。

2.学术型硕导选聘时,《办法一》中硕士生指导教师应具备的科研成果条件“近五年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当量数,其中在一类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当量数;每篇论文当量数:顶级刊物上为6×1/作者数,一类刊物为2×1/作者数,二类刊物为1/作者数”仅为数学学科和物理学学科可选。

3.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办法一》、《办法二》和《规定》的要求做好硕士生导师遴选审核工作,宁缺毋滥。

4.上述申报材料如有不实,取消硕士生导师申报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允许再次申报。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或逾期申报者均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附件:

1.科研合作项目经费使用证明;

2.学术型硕士生导师网上选聘说明;

3.《福州大学选聘学术型硕士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2012年3月修订);

4.《福州大学选聘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福大研〔2011〕33号);

5.《福州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收硕士生管理规定》(福大研〔2012〕70号);

6.《福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术期刊及相关论文认定试行办法》(2012年10月修订)。

http://yjsy.fzu.edu.cn/d.asp?newid=19554&classid=828

 

 

 

 

 

研  究  生  院

201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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