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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2011年国家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安排

发布日期:2011-01-15 阅读量:

各研究单位、各位老师:

    按学校安排和要求(见附件,请认真阅读),结合学院实际情况,1月7日学院召开了各研究所负责人专题会议,进行了2011年本院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动员。为了保证申请数量和质量,学院做出如下具体部署,请各单位负责人予以高度重视,并配合学院精心组织申报工作。

1、各单位的申报人员名单和要求

    各研究所申报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员名单及申请书撰写辅导老师已经发布到《院内信息-通知公告》中。学院会将申请项目数量作为下年度单位科研业绩的一项考核指标,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工作,要求名单中的老师必须申报。请各位老师与单位指定的辅导老师讨论,认真撰写好申请书,并做好准备提请学院专家指导修改。

2、学院组织集中指导修改时间安排和要求

    为了提高申请书的质量,学院将聘请院内有经验的老师在假期帮助大家面对面一对一修改。修改将分两次进行。

 

第一次:时间:2011年1月22-23日(两整天),地点:怡山大厦

为了让更多老师参与此次讨论修改,学院决定再次推迟原通知的修改时间至2011年1月18日请申请人在1月18日之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提交到学院科研办陈伟斌老师处(22866337,嘉锡楼403),22-23日两天不要安排其它事情,随时等通知到怡山大厦的时间,届时自带笔记本电脑就申请书一对一汇报,并接受专家指导。

第二次:时间:2011年2月19-20日,地点:怡山大厦

进一步修改,同时进行形式审查。请申请者于2011年2月17日之前第一次修改后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提交到学院科研办陈伟斌老师处(22866337,嘉锡楼403),并具体落实怡山大厦进行修改的时间。

3、申请书最终正式提交时间和要求

    2011年3月5日之前,项目申请人将正式的提交电子版以及打印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一份(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须提交一式二份,均要求原件,包括分析和光催)到学院科研办陈伟斌老师处(22866337,嘉锡楼403)。电子版申请书请“检查保护”,文件名请用:×××< 指申请人姓名>2011年国家基金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书的内容和版本号应保持一致。

备注:对于历年来国家基金项目申报成绩优异的光催化团队和分析化学团队,由团队内部自行组织讨论和修改,可不参加本次学院组织的申请书修改。 

 

福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11年1月7日


附件

关于申报201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含管理学部)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于近日发布了“关于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点击查阅),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申报201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含管理学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人根据“通告”要求,认真阅读并遵照《2011年度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点击此处查阅)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2011版申请书在基金委网站提供下载(点击此处下载)。下载内容请置于同一目录下,以保证申请书的正常启用。

    二、关于部分类型项目申报、资助政策的重大调整

    1、面上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60万元/项,资助期限由3年延长为4年。

    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25万元/项,资助期限仍为3年。其中女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推迟至未满40周岁[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男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维持未满3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不变。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首次采用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的方式申报。项目申请者须从依托单位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ISIS系统,选择“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填写申请书(请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直接从网上提交,不要附在纸质申请书之后)。

    4、重点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300万元/项,资助期限由4年延长为5年。

    5、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分别参照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的资助强度;资助期限由各重大研究计划指导专家组确定,详见《指南》重大研究计划部分说明。

    6、科学仪器基础研究研究专款项目:资助强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项,资助期限由3年延长为4年。

    7、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300万元/项左右,资助期限由3年延长为5年。

    请申请人注意,上述类型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为全委平均值,各科学部相关类型项目资助强度可能有所不同,请认真阅读《指南》各科学部相关类型项目说明。

    三、申报材料与填写注意事项

    1、填写注意事项:

    ●填写“基本信息”页:

    (1)“工作单位”栏应填写“福州大学/×××学院(无依托学院的独立科研机构填写“福州大学/×××研究机构)”;

    (2)项目组成员中有外单位人员即视为有合作单位,要填写合作单位信息、盖合作单位法人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合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家;

    (3)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4)除特殊说明的以外,申请书中的研究起始年月一律填写2012年1月,终止年月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一律填写201*年12月;

    ●填写“项目组主要成员”页:每年工作时间(月)栏不宜填满12个月。

    ●填写“经费申请表”页:劳务费只能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在编人员不得列支劳务费。有要求比例控制的经费款项说明如下:

    (1)申报青年、面上项目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不超过申请总经费的15%;

    研究生劳务费不超过申请总经费的15%;

    学校管理费为申请总经费的5%。

    (2)申报重点或重大项目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不超过申请总经费的10%;

    研究生劳务费不超过申请总经费的10%;

    学校管理费为申请总经费的5%。

    (3)申报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不超过申请总经费的20%;

    研究生劳务费不超过申请总经费的10%;

    学校管理费为申请总经费的5%。

    ●填写“报告正文”中:

    (1)个人简历栏目中要详细提供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的工作简历和受教育(包括学校和专业名称、导师姓名等)情况与以往获基金资助、结题、发表相关论著等情况。工作基础和参考文献部分中涉及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论文应该为已正式发表论文,要求列出杂志名称、全部作者姓名及顺序、论文题目、发表的年份、卷期号、页码等;

    (2)填写“(三)经费使用说明”时,需根据“经费申请表”中所填内容用文字加以说明,不能为空。

    2、申请书中某些栏目的内容若没有,请不要把栏目删除,写上“无”即可。

    3、项目组成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代签,以避免出现超项问题。

    4、项目申请人无博士学位、且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应当提供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签字的推荐函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应当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四、工作进度安排

    1、项目申请人下载、填写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书。

    2、请各有关学院、有关单位科研秘书依据上述“三、申报材料与填写注意事项”的相关要求,对本单位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请各有关学院、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对本单位所申报的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书提出修改建议,并将相关建议反馈给各项目申请人。

    3、项目申请人参考修改建议,对项目申请书进一步提炼之后,将电子版以及打印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一份(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须提交一式二份,均要求原件)提交给单位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于2011年3月8日之前统一报送至校科技处。电子版申请书请“检查保护”,文件名请用:×××< 指申请人姓名>2011年国家基金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书的内容和版本号应保持一致。

    五、其他注意事宜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11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

    2、校科技处不受理老师个人提交的材料,所有材料均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汇总并报送至我处。超过接收材料截止时间的,我处将不予接收。

    3、校科技处联系人:邱启荣;电话:22865524 ;Email:qqrkyc@fzu.edu.cn ;办公地址: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12。

 

 

 

                                                校科技处

                                               2011、1、5

Copyright © 2014 福州大学化工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邮编: 350108 电邮: syhg@fzu.edu.cn 网址 www.tonganford.com

2021年5月24日 星期一

学生工作

化学化工学院2011年国家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安排

发布日期:2011-01-15 阅读量:

各研究单位、各位老师:

    按学校安排和要求(见附件,请认真阅读),结合学院实际情况,1月7日学院召开了各研究所负责人专题会议,进行了2011年本院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动员。为了保证申请数量和质量,学院做出如下具体部署,请各单位负责人予以高度重视,并配合学院精心组织申报工作。

1、各单位的申报人员名单和要求

    各研究所申报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员名单及申请书撰写辅导老师已经发布到《院内信息-通知公告》中。学院会将申请项目数量作为下年度单位科研业绩的一项考核指标,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工作,要求名单中的老师必须申报。请各位老师与单位指定的辅导老师讨论,认真撰写好申请书,并做好准备提请学院专家指导修改。

2、学院组织集中指导修改时间安排和要求

    为了提高申请书的质量,学院将聘请院内有经验的老师在假期帮助大家面对面一对一修改。修改将分两次进行。

 

第一次:时间:2011年1月22-23日(两整天),地点:怡山大厦

为了让更多老师参与此次讨论修改,学院决定再次推迟原通知的修改时间至2011年1月18日请申请人在1月18日之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提交到学院科研办陈伟斌老师处(22866337,嘉锡楼403),22-23日两天不要安排其它事情,随时等通知到怡山大厦的时间,届时自带笔记本电脑就申请书一对一汇报,并接受专家指导。

第二次:时间:2011年2月19-20日,地点:怡山大厦

进一步修改,同时进行形式审查。请申请者于2011年2月17日之前第一次修改后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提交到学院科研办陈伟斌老师处(22866337,嘉锡楼403),并具体落实怡山大厦进行修改的时间。

3、申请书最终正式提交时间和要求

    2011年3月5日之前,项目申请人将正式的提交电子版以及打印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一份(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须提交一式二份,均要求原件,包括分析和光催)到学院科研办陈伟斌老师处(22866337,嘉锡楼403)。电子版申请书请“检查保护”,文件名请用:×××< 指申请人姓名>2011年国家基金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书的内容和版本号应保持一致。

备注:对于历年来国家基金项目申报成绩优异的光催化团队和分析化学团队,由团队内部自行组织讨论和修改,可不参加本次学院组织的申请书修改。 

 

福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11年1月7日


附件

关于申报201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含管理学部)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于近日发布了“关于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点击查阅),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申报201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含管理学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人根据“通告”要求,认真阅读并遵照《2011年度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点击此处查阅)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2011版申请书在基金委网站提供下载(点击此处下载)。下载内容请置于同一目录下,以保证申请书的正常启用。

    二、关于部分类型项目申报、资助政策的重大调整

    1、面上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60万元/项,资助期限由3年延长为4年。

    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25万元/项,资助期限仍为3年。其中女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推迟至未满40周岁[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男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维持未满3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不变。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首次采用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的方式申报。项目申请者须从依托单位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ISIS系统,选择“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填写申请书(请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直接从网上提交,不要附在纸质申请书之后)。

    4、重点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300万元/项,资助期限由4年延长为5年。

    5、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分别参照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的资助强度;资助期限由各重大研究计划指导专家组确定,详见《指南》重大研究计划部分说明。

    6、科学仪器基础研究研究专款项目:资助强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项,资助期限由3年延长为4年。

    7、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300万元/项左右,资助期限由3年延长为5年。

    请申请人注意,上述类型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为全委平均值,各科学部相关类型项目资助强度可能有所不同,请认真阅读《指南》各科学部相关类型项目说明。

    三、申报材料与填写注意事项

    1、填写注意事项:

    ●填写“基本信息”页:

    (1)“工作单位”栏应填写“福州大学/×××学院(无依托学院的独立科研机构填写“福州大学/×××研究机构)”;

    (2)项目组成员中有外单位人员即视为有合作单位,要填写合作单位信息、盖合作单位法人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合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家;

    (3)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4)除特殊说明的以外,申请书中的研究起始年月一律填写2012年1月,终止年月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一律填写201*年12月;

    ●填写“项目组主要成员”页:每年工作时间(月)栏不宜填满12个月。

    ●填写“经费申请表”页:劳务费只能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在编人员不得列支劳务费。有要求比例控制的经费款项说明如下:

    (1)申报青年、面上项目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不超过申请总经费的15%;

    研究生劳务费不超过申请总经费的15%;

    学校管理费为申请总经费的5%。

    (2)申报重点或重大项目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不超过申请总经费的10%;

    研究生劳务费不超过申请总经费的10%;

    学校管理费为申请总经费的5%。

    (3)申报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不超过申请总经费的20%;

    研究生劳务费不超过申请总经费的10%;

    学校管理费为申请总经费的5%。

    ●填写“报告正文”中:

    (1)个人简历栏目中要详细提供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的工作简历和受教育(包括学校和专业名称、导师姓名等)情况与以往获基金资助、结题、发表相关论著等情况。工作基础和参考文献部分中涉及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论文应该为已正式发表论文,要求列出杂志名称、全部作者姓名及顺序、论文题目、发表的年份、卷期号、页码等;

    (2)填写“(三)经费使用说明”时,需根据“经费申请表”中所填内容用文字加以说明,不能为空。

    2、申请书中某些栏目的内容若没有,请不要把栏目删除,写上“无”即可。

    3、项目组成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代签,以避免出现超项问题。

    4、项目申请人无博士学位、且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应当提供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签字的推荐函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应当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四、工作进度安排

    1、项目申请人下载、填写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书。

    2、请各有关学院、有关单位科研秘书依据上述“三、申报材料与填写注意事项”的相关要求,对本单位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请各有关学院、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对本单位所申报的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书提出修改建议,并将相关建议反馈给各项目申请人。

    3、项目申请人参考修改建议,对项目申请书进一步提炼之后,将电子版以及打印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一份(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须提交一式二份,均要求原件)提交给单位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于2011年3月8日之前统一报送至校科技处。电子版申请书请“检查保护”,文件名请用:×××< 指申请人姓名>2011年国家基金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书的内容和版本号应保持一致。

    五、其他注意事宜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11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

    2、校科技处不受理老师个人提交的材料,所有材料均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汇总并报送至我处。超过接收材料截止时间的,我处将不予接收。

    3、校科技处联系人:邱启荣;电话:22865524 ;Email:qqrkyc@fzu.edu.cn ;办公地址: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12。

 

 

 

                                                校科技处

                                               20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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