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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用房及缴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4 阅读量:

各团队、各位老师:

学校于4月17日发布《福州大学旗山、怡山校区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7月1日起办公面积除每人11平方米外(行政人员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配置),超出面积按288元/平方米·年缴费;所有科研用房按144元/平方米·年缴费。为了做好缴费数据确认工作,请各团队、老师核对用房使用情况表(见附件2),核对责任人、团队名称是否有误,空缺的予以补充,同时注明是否为师生办公室,于6月6日前发至欧国庆邮箱404874375@qq.com,其余问题通知如下:

一、由于教师办公室已安排在泉港楼,5/6号楼原作为教师或学生办公室的请移至泉港楼,钥匙于12日前交至欧国庆;

二、实验用房需要退回学校的,请12日前报至欧国庆,待确认后完成搬离;

三、6月7日上午9:00,请各团队安排人员在6号楼大厅集合,与学院一同逐一确认房产使用情况,请提前将参加人员信息报至欧国庆;

四、缴费时除个别尚未融入团队的以个人为单位缴费外,其余由团队为单位进行缴费;

五、对于泉港楼教师办公室超出标准的,学院有权进行整合或另行安排人员。

附件1:《福州大学旗山、怡山校区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用房使用情况表

 

 

350VIP浦京集团

2018年6月4日

Copyright © 2014 福州大学化工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邮编: 350108 电邮: syhg@fzu.edu.cn 网址 www.tonganford.com

2021年5月24日 星期一

学生工作

关于核对用房及缴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4 阅读量:

各团队、各位老师:

学校于4月17日发布《福州大学旗山、怡山校区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7月1日起办公面积除每人11平方米外(行政人员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配置),超出面积按288元/平方米·年缴费;所有科研用房按144元/平方米·年缴费。为了做好缴费数据确认工作,请各团队、老师核对用房使用情况表(见附件2),核对责任人、团队名称是否有误,空缺的予以补充,同时注明是否为师生办公室,于6月6日前发至欧国庆邮箱404874375@qq.com,其余问题通知如下:

一、由于教师办公室已安排在泉港楼,5/6号楼原作为教师或学生办公室的请移至泉港楼,钥匙于12日前交至欧国庆;

二、实验用房需要退回学校的,请12日前报至欧国庆,待确认后完成搬离;

三、6月7日上午9:00,请各团队安排人员在6号楼大厅集合,与学院一同逐一确认房产使用情况,请提前将参加人员信息报至欧国庆;

四、缴费时除个别尚未融入团队的以个人为单位缴费外,其余由团队为单位进行缴费;

五、对于泉港楼教师办公室超出标准的,学院有权进行整合或另行安排人员。

附件1:《福州大学旗山、怡山校区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用房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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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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